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二)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三)主營業務收入:是指年度內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根據會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報。若會計報告和會計報表中未設置該科目,以“營業收入”代替填報。(四)研發經費投入:是指申報單位研發活動的經費支出合計,包括申報單位內部的日常研發經費支出,當年形成用于研發的固定資產支出和委托外單位開展研發的經費支出。年度審計報告(需披露研發經費數據)。黃埔區輔導工程中心認定
省重點實驗室評估指標體系由省科技廳制定,將重大任務完成情況和創新績效作為重要的評價標準,建立以創新質量、學術貢獻和支撐產業發展為核*的評價制度。主要指標包括研究水平、成果貢獻、人才隊伍、基礎條件、經費開支、開放交流、運行管理等內容。省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分為優*、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個等級。在省重點實驗室基礎上建設并獲批成為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可自愿參與評估;不參與評估的,需向省科技廳提出申請,其評估等級采用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省重點實驗室評估等級按有關規定予以公示和公布。黃埔區輔導工程中心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方案。
申請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七)具有穩定的技術創新投入,企業技術中心經費納入企業財務年度預算;建筑業企業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企業工程結算收入比重不低于0.5%;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的**標準分段計算,并運用行業系數加以調節:1.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含)以下部分比重不低于3%,2.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至100億元(含)部分比重不低于2%,3.主營業務收入100億元以上部分比重不低于1.5%;(八)企業兩年內(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1.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2.由于企業技術或管理原因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環境安全事故的。
省重點實驗室是組織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科技人才、推進高水平學術交流、產出原創性科技成果的重要載體;是研究前沿與關鍵共性技術、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核*競爭能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平臺。省重點實驗室依托高校、科研機構、企業或其它具有科技創新能力的機構建設,是在人事、財務和科研組織等方面賦有相應自主*的科研實體,實行“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運行機制和“定期考評、動態調整、分類支持”的管理機制。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
填報說明及指標解釋:(五)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數:指工程中心內部直接參與研發項目人員,以及研發活動的管理和直接服務的人員。不包括全年累計從事研發活動時間占制度工作時間10%以下的人員。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數占比中心專職研發人員數50%以上。(六)研發項目:指近三年立項并開展研發(制)的項目,包括以前年份立項仍繼續進行研發(制)的研究開發項目或課題,不包括委托外單位進行研發的項目。穩定專業化的技術隊伍。肇慶省級工程中心認定電話
具備產學研合作基礎。黃埔區輔導工程中心認定
認定程序:(二)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及當年的認定工作通知,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按要求報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委托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職能轉移承接單位,依據有關工作指南及認定工作通知等要求開展認定工作,形成評審意見;(四)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評審意見,結合建筑業有關要求對建筑業企業的認定結果出具意見建議;(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認定要求、評審意見和建議等進行綜合評估,擬訂認定名單并公示;(六)經公示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正式公布認定名單。黃埔區輔導工程中心認定